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(三)进行公示的公告发表时间:2021-11-22 14:20 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(三)进行公示的公告按照《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》安排,刘畅等16名考生经过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程序,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环节。现将拟聘用人员(三)(名单附后)进行公示。 一、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、受理方式 1、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,请书面向公开招聘办公室(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考核科,地址:九原区建华南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110室)反映,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 2、受理时间:上午 9:00 ─ 12:00 下午 13:30 ─ 17:00 3、受理电话:0472-6199985
附件:包头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(三).xlsx
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|